2021年01月08日除了108+,或许还需要2/3+!反正必须加!
108+,想必看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将于1月8日公布一文的已经知道啥意思了,不过咱们还是要转发一下通知的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1号)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1年1月8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月8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1年1月13日8时至1月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到受理机关指定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
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驻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收到《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2月4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遵守国家、申请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司法部
2021年1月7日
3年前的2018年1月8日(预计2020年的将于2021年1月8-15日之间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公示了2017年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结果。经条件复核和专家审议,各省(区、市)推荐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自主审核单位的审核结果正式出炉。
2017年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共分为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新增一级学科授权点)、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已有二级学科授权点新增为一级学科授权点)和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三大类。
具体结果如下所示:
除了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还有
以及3月份正式发布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的通知
我们可以看到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结果、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结果、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审核结果并不是最终的名单,而是投票得分情况。
根据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文件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省级学位委员会推荐的拟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推荐的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评议,专家应在博士学位授权高校校领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副主任委员及秘书长范围内选聘。获得2/3(含)以上专家同意的确定为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这也是本文标题中的2/3的来源。
当前各省市的情况如下:
202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什么时候开始招生?
既然+了,最后当然少不了以下加
不过,我们发现大家的交流热情只有10分钟
因为入群的基本上是奔着脱单去的
是奔着日后结婚生子去的
这样就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距离
绝大多数人还是想找一个同一地区的
(或老家、或工作学习城市、或目标城市)
因此,非常有必要满足大家的这个需求
难点在哪里呢?
如何让目标用户进入对应的群组,之前的方法无非是放个二维码或者逐一邀请,但是背后的时间与精力投入是无法估量的。
经过估算,算上加人、信息确认、踢发广告的、制定规则,一个100人的群组大致需要投入时间6个小时,而100人的群组最多也就是撮合一对。
特别是踢发广告及拉入入群的绝非想的那么简单方便,很麻烦。参见之前的文章:2天踢了299人!
好在2020年的最后一个月,企业微信群终于可以升级为500人的大群,加上之前比较完善的踢发广告的功能,我们觉得这件事情终于可以搞了!
于是,请大家自行进入对应群组。
温馨提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时光如白驹过隙,岁入年根,婚姻是人生大事,一定要重视起来,积极争取,给自己一个机会!
坚持高素质、价值观相近的知识群体的匹配!坚持精神修养更高于物质的理想!
群组难免会混入一些无关人员以及诈骗份子,请大家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特别说明:凡有发无关广告者立即请出群组,永远不得进入。
交友群组以省为单位进行创建,日后如有需求将根据群内成员的决议创建相对应的城市交流群。请文明礼貌交流,不文明人士会被请出群组!
入群后需修改个人备注为姓名+专业+职业
全国总群